2009英国留学签证动向全面解析

发布时间:2010-03-29

来源:好年华留学

阅读:520

随着英国签证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新的学生签证政策晚于200几年4月代替现有的签证政策。新的签证政策的亮点是对所有学生申请者实行评分制,即学生申请者可以在递交签证前,根据在线的评分系统评估自己获签的可能性

随着英国签证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新的学生签证政策晚于20094月代替现有的签证政策。新的签证政策的亮点是对所有学生申请者实行评分制,即学生申请者可以在递交签证前,根据在线的评分系统评估自己获签的可能性。

 

  Student Tier Tier 4即新的针对于学生签证的签证体系
  
Licensed Sponsor 即具有授权的担保人 (在新的政策中主要是指英国的相关教育机构)
  
UK Border Agency UKBALicences 即官方机构颁发的招生许可证 (此许可证将取代原有的Register of Education Providers

  其次让我们了解一下签证政策中的一些亮点:

  此次新的签证政策使各教育机构承担了更多的义务和责任
  各教育机构有权向英国国家边境署上报未报名学生名单
  持有学生签证的学生需要通知英国国家边境暑期留英期间就读的院校名称,如需改变就读院校必须获得英国国家边境暑批准。

  (如有需要实习的课程,其实习课程的比例不的超过全部课程的

  新的学生签证体系如何实施?

  步:各当地教育机构需要在招生前申请许可证 (This Licensing process will replace the current Department for Innovation Universities and Skills (DIUS) Register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Providers.

  第二步:何种申请者可以来英国?

  成人学习者在赴英学习时需要提供足够的材料证明其在本国学习的经历
  对于赴英学习的学生申请者,其所学目标英语课程必需不低于Level 3 on the NQF Level A2 of the European Common

  第三步:资助

  专有名词:CAS Confirmation of Acceptance for Studies
  在新申请体系下,学生签证申请者需要在入境前拥有担保人(即英国当地的教育机构)。换句话说英属教育机构需要向学生申请者开具入学通知书(CAS

  申请过程中,担保人具有两种作用
  教育机构认定并确认学生申请者具有学习某种课程的能力
  教育机构对已签发通知书的学生申请者负责。
  不具有CAS的学生申请者不得申请签证

  第四步:英国国家边境署对申请者的审查

  英国国家边境署对合格的申请者具有终决定权
  申请者在申请签证谦虚具有有效的入学通知书及相关其他申请材料(如足够的资金担保,从而通过新体系下对担保金的测试)

  第五步:英国本土内有效的核实措施

  相关部门对已经入境的学生实施跟踪核实,确保入境学生遵守相关法律。
  新签证申请条例下,学生签证与担保人采取统一的锁定政策,即持有特定CAS的学生只能在其既定的学校里学习
  新政策的实施希望作为学生担保人的各教育机构随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当学生未被录取或中途停止学业。如果相关教育机构不能履行此项职责,其相关资格将被吊销,即停止其招收国际学生。

  关于相关教育机构招收国际学生所需资格证若干事宜

  担保资格证等级分类

  A Rated Licence:即颁发给完全满足英国国家边境署相关条例规定
  B Rated Licence:即颁发给满足部分条例规定要求的教育机构
  担保资格证的等级并非一尘不变,B Rated Licence 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可以升至为A Rated Licence。如果相关具有B Rated Licence 的教育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未满足相关条例规定,则随时有可能被吊销资格证。

  英国国家边境署网站将随时公布相关资格证书排名名单及被吊销招生资格院校信息名单   http://www.bia.homeoffice.gov.uk/

  对具有如下情况的学生,各教育机构需要通知英国国家边境署

  1. 晚于规定入学时间10个工作日以上
  2. 缺课长达两周以上,出勤率不全(即Missed 10 expected interactions
  3. 对于入境后申请延期入学的学生,其签证将被取消。相关教育机构需将延期入学学生情况告知英国国家边境署,并建议学生离开英国。如果学生准备重新开始学习,学生需要递交新的申请材料。

留学申请评估表

姓名:

电话:

好年华分公司地址

联系我们:025-69977399

Copyright © 1998-2024 版权所有江苏好年华出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苏ICP备070242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