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同意批准设立香港中文(深圳)大学

发布时间:2014-04-30

来源:好年华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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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留学

  教育部正式致函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合作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办学者为深圳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法进行管理。


  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设置的首批本科专业为:市场营销、国际商务和经济学,201几年开始招生。一期阶段(2014-201几年)在校生规模为3300人,二期阶段(2018-202较快)为6200人,三期阶段(2022-202几年)为11000人。


  教育部规定,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收学生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应当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并参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合作办学协议颁发香港中文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对于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教育,学校可依照以上条例、规定和协议,按照香港中文大学同类项目在香港地区招生标准自主招生录取,并颁发香港中文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证书。


  香港中大现共有9所书院及8所学术学院,与香港大学为当地唯有的两所综合型大学。与其校名不同,大学目前提供的大部分科目均以英语教授,只有某些部门同时提供粤语及标准汉语指引。其曾经有3名教授和1名校长获得诺贝尔奖,校友衔盖菲尔兹奖与沃尔夫数学奖得主及港大校长,为拥有以上国际奖项及图灵奖得主专任任教的香港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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